2013年3月22日 星期五

拍婚紗要貨比三家 最好簽定型化契約

結婚是人生喜事,新人更是期待拍一本美麗的婚紗。但消保處去年底針對五個直轄市及桃園縣等二十家婚紗業者進行查核,發現只有兩家業者建築及消防管理安全符合規定,不合格率高達九成,另外,所有業者都沒有採用「婚紗攝影契約範本」,簽約前也沒有給消費者契約審閱的時間。(閻大富報導)

消保處表示,去年全國受理的婚紗糾紛事件高達兩百九十六件,因此,消保處去年底會同經濟部商業司及地方政府,針對五個直轄市及桃園縣等二十家婚紗業者進行查核。消保官王德明表示,結果發現有十八家業者違反建築及消防安全管理等規定,其中,有十五家沒有完善的避難逃生設備、八家滅火器設置有問題。

消保處指出,在查核中也發現,二十家業者全都沒有依照消保法規定,給予消費者在簽約前的審閱時間,而且也沒有使用經濟部頒訂的「婚紗攝影契約範本」,對於訂金退還、終止契約、瑕疵擔保責任、毛片保留時間等,也沒有詳盡規定。消保處建議新人,拍婚紗前一定要貨比三家,以免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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